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7-17 17:30:34
实用的读后感的作文集合六篇

实用的读后感的作文集合六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这是一个百年不遇的盛夏,然而一只背上刻满了甲骨文的乌龟的到来,使笑猫度过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夏天。

那只乌龟突然闯进了笑猫的秘密山洞。在大雨滂沱的深夜,乌龟驮着笑猫,一路闻着孩子味儿,穿过城市中密林般的楼群,找到了马小跳的家。乌龟是一只神龟,因为笑猫睡在乌龟身上,燥热的身体可以一点一点的凉爽起来,躁动的心也可以一点一点的安静下来;乌龟是一只神龟,因为它可以看透别人的心,知道别人在想什么;乌龟是一只神龟,因为乌龟能闻出马小跳身上的孩子味儿。乌龟还是一只长寿的龟,因为乌龟身上有甲骨文。乌龟说,只要生活在有孩子味儿的地方,心就永远不会变老。

是啊!只要心不变老,你就永远不会老!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金庸,本名查良庸,他共15部作品: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外加一部短篇《越女剑》。情节大气,不做作,开局看似无奇,但随着情节的展示,人物纷纷涌现,情节编织精巧,乃大家心目中的偶像。

而古龙为人放荡不羁,一生嗜好酒色,从小身世飘零,性格孤独沉郁,少年时期便嗜读古今武侠小说及西洋文学作品,一般多以为他是受到吉川英治、大小仲马、海明威、杰克伦敦、史坦贝克小说乃至尼采、沙特等西洋哲学的影响启迪,古龙自己也说过“我喜欢从近代日本及西洋小说偷招。”

小说情节出乎常人想象,故事发展根本无法预料,惊险频出,着重描写人物的内心,擅写对白,并且妙语连珠。金庸小说有明显的戏剧化模式,而古龙则丢弃了戏剧化拐杖,情节难以猜测。

我个人比较喜欢金庸武侠小说,武侠当然其着重点当然是在“侠”的身上,也就是一代侠客身上。在“侠”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品质,借用司马迁的话即,“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尼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

也就是司马迁所总结的“侠客之义”,这是作为一个侠客的必备要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金庸笔下的侠客有情有义、至情至性:他们行侠仗义、锄奸扶弱,乔峰为了百姓的利益,他甘愿放下自己的仇怨并且舍掉自己的性命,乃一大侠也!他们有胆有识,有勇有谋,临危不惧,具有一种浩然磅礴、如长虹贯日般的正气。

大碗喝酒,慷慨激昂,这是表面上的侠。而不计较恩怨,为了黎民百姓的安危放下个人恩怨,这才是真正的侠。

正因为他们有为国为民的信仰,具有传统的侠义精神,充满了浪漫的激情:轻生命,重然诺;锄强,扶弱,这是中国人血脉中的信念,所以我比较喜欢金庸先生的小说。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我们生活在一个美好的世界里,却总是埋怨命运的不公。我读了《悲惨世界》以后才知道当时世界的悲惨,那主人公冉阿让又能说什么呢?

冉阿让是个穷人,因偷了一个面包就被关入监牢,期间越狱失败四次,足足判了十六年。十六年啊,浪费了多少青春岁月,能做多少有意义的事,而换来的只是一个面包。出狱后却常常招人排斥,连住宿的地方也找不到,仅仅因为冉阿让犯有前科。最终有一位好心的主教收留了他,并送他了一套银餐具和一对银烛台。当冉阿让最需要帮助时,所有人都逃避了,单单只有一个人站了出来。甚至有时他的好意也往往遭到人们的误解,不能被社会所接受。

难道穷人就不是人吗?他们也有生命,自由的生活的权利。人穷志不穷,穷人只是没有钱,但他们的志气还在。

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如此下去会有更多的人轻视法律。“以爱制恶”,惟有道德感化才是医治社会灾难的良方。文中的卞福汝主教就是善良,纯真的代言人,明知道冉阿让犯有前科还让他过夜,在偷东西被抓到后还送了他一对银烛台,一系列的举动,真真切切的述说了主教的善良。

世界不是完美的,总有好人在发善,有坏人在作恶。但我们可以使好人多一些,让他们去感化正在作恶的人。坏人也有善良的一面,我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爱心行动中。

爱的形式非常多,也十分简单。扶一位老奶奶过马路,捡起随风飘动的塑料袋等一件小事,都是在散发着爱心。大家行动起来吧,伸出你双手让世界充满爱!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在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吸引了。“我的王子同桌”,王子?现在不是21世纪吗,哪来的王子?于是带着好奇与疑问,我带回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角,是一个大胆、不拘小节,有些邋遢,又爱吃糖的可爱女生。一对金鱼眼睛、草莓鼻头、米老鼠牙齿组合起来就是小主角-----奇怪又可爱的原生态女生张贝壳。大大咧咧地她被推上了劳动委员的位子,一心想做美人鱼的她,摇身变成了灰姑娘。偶然的机会,她遇见了手机掉入阴沟的王子,并奇思妙想地要去帮王子把手机钓上来。就这样,两个人互相认识了。张贝壳也慢慢了解了这个来自糍粑国的小王子立宛陶;而立宛陶也产生了要与这个古怪精灵的可爱女生做朋友的的念头。于是他来到张贝壳的班级中,当上了她的同桌,开始了短暂、快乐的学习生活。

起初,张贝壳为了不让自己的“课桌王国”被占领,便想出用小鬼吓唬小王子,可谁知这位王子非但不害怕,还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配合张贝壳一起演起了这场戏,让张贝壳如意算盘落空。这位王子来学习的内容很特别,花式打喷嚏、打饱嗝、吹口哨、从鼻孔喷水、跑鞋花式系法,还有美食品尝。张贝壳这个爱幻想的女孩,便义不容辞地当上了王子的老师,教他这些听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情。作为报答,立宛陶请张贝壳到家中吃饭。

王子家专用的骨色茶具、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诗句、味道熟悉的皇冠型超大芒果布丁,都让张贝壳新奇不已。当班里的同学知道了王子的身份后,都想法设法讨好他。而张贝壳为了让王子只属于她一人,便使用了非常手段,成为全班同学的公敌。可是王子依然没有留住,最终还是要离开。走之前王子告诉张贝壳,大家都叫她灰姑娘,就是灰常灰常棒的小姑娘。

轻轻合上书,闭上眼睛,仿佛还沉浸在这个充满幻想和爱的故事。我想,张贝壳一定很幸福,虽然她与王子身份差别很大,并且自己也并不突出,但这些却丝毫没有影响她与王子建立纯真美好的友谊。也许,在灰姑娘遇到王子的那一刻,就注定了灰姑娘的蜕变,到最后就变成理想中的自己,一个幸福满足的公主。就如同张贝壳,拥有了这样一份珍贵的友谊、一次如此奇妙的经历,她一定会在慢慢长大,长成真正的公主吧。就像书中所说:“王子就是灰姑娘的飞碟,会鼓舞着她,去探索未知的、充满奇迹的人生。”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一直以为这是一本讲推销的书,读后才知道它讲述的是一个励志的故事。羊皮卷上的准则并不只是成为伟大推销员的秘密,更是获得成功和幸福的真理。

“我是造物主最伟大的奇迹,举世无双,独一无二。所以我要为成功而生,不为失败而活。可是,不知从何时起,曾经的梦都退色了,不知不觉,我也沦为平庸,和周围的人一样得过且过,自我陶醉着。

人识的过别人的骗术,却逃不脱自己的谎言,没有谁比我更能欺骗自己了,为什么我总试图用言语掩盖自己的渺小,总为自己减轻负担,总在为自己的失败寻找托辞。更糟的是,我似乎已经相信了自己编造的接口,每日心安理得,安慰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在羊皮卷的指引下,我认清了自己。以前我对成功的渴望是虚假的。怀着虚假的欲望,我阅读各种关于自我帮助的书籍,从阅读别人的事迹中得到快感,可是效果甚微,因为我只是个在想象中参与别人生活和行为的过客,幻想哪一天自己能成为书中的主人公,却没能身临其境,把那些准则用于行动中。原来我一直过着蠢人的生活,虽然总想改变现状,过一种更好的生活,却从不没着手行动。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成功总是躲避着我。摇摆不定、犹豫不决的人最终不会做成任何一件事。我不断制定计划,却很少完成他们,总是三分钟热度,不能坚持到底。能独领风骚的人,必定是专心于一事的人。曾经的我因为漫无目标,许多精力白费了,多年来,仿佛一直在彩虹下游移,错过了许多季节。从今以后,我将全力以赴地完成手边的任务,就像完成每个月的学习总结一样。只要每天比别人多努力一点,总有一天我会成功。

我曾愚蠢的让失败和悔恨的重负压弯了身体,眼睛盯着地面。不能再自轻自贱了。羊皮卷的故事让我明白自己对自己的评价才是唯一有价值的。如果连我都看不起自己,别人又怎会重视我呢?并非只有我的生活充满悲伤与挫折,即使最成功的人也会遭受一连串的打击与失败。他们与我的不同仅在于他们深深知道没有悲伤就没有欢乐,没有奋斗就没有胜利,这是生存所要付出的代价。耐心与时间比力量与激情更重要,任何事都少不了孜孜不倦、锲而不舍的拼搏精神。在羊皮卷的启示下,我将卸下以前的包袱,敞开大门,努力向前,迎接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

过去,我总是愁眉紧锁,心事重重,虽然很想与别人接近,却找不到合适的方式。我一直把自己封锁在自己的围城里,别人进不来,我也走不出去。我曾经把内心的压抑向周围的人发泄,可是当我抱怨时,苛刻的目光回视着我,当我愤怒的大喊时,愤怒之声回应着我。我一直责怪别人与我为难,现在才知道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在羊皮卷的帮助下,我终于睁开了眼睛。学会了控制情绪,每天我过的很坦然,也会体察别人的情绪变化,不再为那些无意义的事去争论。微笑是我能赠予别人最廉价的礼物,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当我真诚地向别人微笑时,也总会迎来善意的回馈。其实我们希望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就要怎样对待别人,这样才可以对人施以影响。“唯有爱才是幸福的根源”,生活中最美好的便是无微不至的关怀,善意的语言使人们产生精神共鸣。所以我要学会真诚的`赞美他人,那些受我称赞的人,也会发现他们忽视了的优点。

关于获得成功与幸福的真理,从来没有从我面前隐没,只因我一直为生活忙碌,竟没能认出它来。这本书就像一盏明灯,点亮了我的生活,而重要的是我如何在这条明亮的路上坚持走下去。作文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一本名将爱《陆小曼传》的书,拿起随便翻了几页,但黎明的语言共和故事一下就吸引你了我。了解一代历史名流的轶事也是很有趣的。读完后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其中人物纠葛盘根错节,人物性格鲜明,情感多样,再加上后人评说纷纭,在令人感慨万千之余,实感有趣。以陆小曼为主线,牵出许多与她关系较密切的人物网,道出了一个个引人眼球的精彩轶事。徐志摩,林徽因,胡适,翁瑞午,梁思成,张幼仪,张歆海,凌叔华,梁启超,还有她那可怜的前夫—王赓,等等,这些人之间的故事似乎讲都讲不完……

陆小曼,出生于上海孔家弄的一个官宦家庭,母亲吴曼华多才多艺,接受过早期教育,父亲陆定毕业于帝国大学,后任赋税司长多年。小曼是他们夫妻众多孩子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一个,但也体弱多病,常年服药。父母对她甚是溺爱,因此也养成了她挥霍无度,任性放恣的坏习惯。

陆小曼从小就娇媚可人,聪明伶俐。由于父亲就职于北京,六岁时小曼就随母亲从上海来到北京,开始了她的精彩生活。当时社会风气已经相当开化,有钱人家都将子女送入最好的学堂接受新式教育,小曼的父母当然也不例外。她先后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北京女中,法国人开办的“圣心学堂”读书,认识了许多上流社会的公子小姐,自己也被培养成一个淑女名媛。她追求自由,但又举止优雅,于是在圣心学堂里就如一颗明星般冉冉升起,鹤立鸡群。十六七岁时她就精通英法两国文字,受到许多公子哥的巴结讨好。一时间,陆小曼在北京上流社会芳名远播。可是,在父母的安排下,不谙男女之事的小曼被包办了婚姻,与一位颇有前途的将军—王赓结为夫妻。在小曼的父母看来,王赓年轻有为,身居高职,定会为女儿提供一个美好的未来。没想到,婚后没多久,小曼就开始感到厌烦。丈夫常年疲于工作,根本无暇顾及她的爱好与兴趣,更没有空陪她出去游玩找乐。如果是一般的女人,倒会引以为傲,认为丈夫积极工作,前途无量,会欣慰无比,可小曼是一个追求自由与无拘无束的不平凡生活的新思想女人,她爱热闹,享受那种被人围绕,捧在手心的感觉。她怎能满足于这种无聊的现状?

直到她在一次交际舞会上遇到了徐志摩。他们俩一见倾心,共同起舞。当时徐沉浸于苦追林徽因无果的悲伤中,而陆则痛恨丈夫的呆滞木讷不浪漫,于是两个年轻人毫无忌讳的爱上了,她们冲破重重阻力,不顾外界的流言蜚语在一起了。陆小曼与前夫离婚,而徐志摩早在追求林徽因时就与前妻张幼仪离婚。这样叛逆的行为在当时看来,简直就是不可理喻的。甚至连徐志摩的恩师梁启超也不看好这段婚姻,断定他们的婚姻不会幸福。

的确,随着婚姻中琐碎的事情接踵而来,两个人的矛盾也逐渐浮现,小曼爱热闹,排场大,挥霍无度,被断绝经济支援的徐志摩只是一介书生,没有那么多钱给小曼浪费,于是他劝解小曼改掉不良习惯,却遭到小曼的冷落。于是志摩失望了,他又想到了心目中的女神林徽因,加上要兼课贴补家用,他从上海的家又来到北京,在胡适的帮助下开始在北大等大学兼课,()甚至为多赚钱不惜做房地产的掮客。郁闷时,也难免到林徽因处诉说一番,却使得陆小曼 吃醋撒泼。

正如梁启超预言的那样,徐志摩因生活的压力而无暇顾及写诗,因此在与陆小曼生活的几年里,很少写出优秀的作品,可以说,是陆小曼的大手大脚与任性无理间接造成摩诗兴大减,才思干枯的。最终,徐志摩为节省路费,打乘在当时还没有安全保障的飞机去北京参加林徽因的讲座而葬身空难。陆小曼伤心欲绝,后半生深居简出,痛改前非,但是许多她和志摩生前的共同好友都将志摩的死归咎于她,与她断绝来往,只有少数朋友同情她,安慰她。虽有一直对她颇有好感的翁瑞午无私照顾,她一直未改嫁,只为死后能与志摩合葬。但是,造化弄人,直到她1965年逝世,徐家人也未能正式承认她这个志摩的合法妻子,别说让她与志摩合葬,就是连志摩的葬礼,也不让她参加,这是何等绝情!

这一对历史名夫妻,在评说纷纭中结合,在声声叹惋中逝去,人已故去,虽有千错万错,也只能随历史随风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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